概念
綠色食品,是指按特定生產方式生產,并經國家有關的專門機構認定,或許使用綠色食品標志的無污染、無公害、安全、優質、營養型的食品。在許多國家,綠色食品又有著許多相似的名稱和叫法,諸如“生態食品”、“自然食品”、“藍色天使食品”、“健康食品”、“有機農業食品”等。綠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續發展的原則,按照特定生產方式生產,經專門機構認定,許可使用綠色食品標志的無污染、安全、優質、營養類食品。它不是普通意義上僅為人們提供美味和營養的食物,而是包涵了環保、發展、協調等社會價值和高品質、安全、營養等質量要求的特定產品。
認證流程
1. 認證申請
2. 受理及文審
3. 現場檢查、產品抽樣
4. 環境監測
5. 產品檢測
6. 認證審核
7. 認證評審
8. 頒證
認證申請條件
凡具有綠色食品生產條件的國內企業均可按本程序申請綠色食品認證。境外企業另行規定。申請人必須是企業法人。社會團體、民間組織、政府和行政機構等不可作為綠色食品的申請人。同時,還要求申請人具備以下條件:
1.具備綠色食品生產的環境條件和技術條件;
2.生產具備一定規模,具有較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和較強的抗風險能力;
3.加工企業須生產經營一年以上方可受理申請。
申請流程
1.申請人向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綠色食品辦公室、綠色食品發展中心(以下簡稱省綠辦)領取《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及有關資料,或從中心網站下載。
2.申請人填寫并向所在省綠辦遞交《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及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1)保證執行綠色食品標準和規范的聲明
(2)生產操作規程(種植規程、養殖規程、加工規程)
(3)公司對“基地+農戶”的質量控制體系(包括合同、基地圖、基地和農戶清單、管理制度)(4)產品執行標準
(5)產品注冊商標文本(復印件)
(6)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7)企業質量管理手冊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認證作用
1.提高食品的質量,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2.是一種對消費者負責的行為,增強消費者的消費信心
3.有效的提高企業生產的技術
4.提高我國食品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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